1951年2月,西藏地方政府派出了以阿沛·阿旺晋美为首席全权代表的谈判代表团,分两路启程,于1951年4月27日齐聚北京,受到中央人民政府的欢迎。周恩来等中央领导人迎接西藏代表,宴请并观看电影。
《十七条协议》汉、藏文本(复制)。纸,522×36厘米。
1951年5月23日,以李维汉为首席代表的中央政府代表与阿沛•阿旺晋美为首席代表的西藏地方政府代表,在签订《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》后合影留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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